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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不少商家不仅重视商品本身的质量,也更加重视商品售后服务的可实施性。维权意识的增强,让我们的市场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可凡事都讲求尺度,维权尺度若把控不好很容易使交易双方陷入胶着的境地,维权问题也因此迟迟得不到解决。近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就终止对这样一起过度维权案件的调解。
16000多元的钻石戒指有瑕疵,这让李女士非常不满,于是找到珠宝店要求给个说法。店家了解情况后,同意让其重新挑选一款戒指,价格多退少补。然而,李女士没有同意,要求*额退款。这次轮到商家不同意了,遂投诉至市工商局12315。
后经了解,12315调解人员得知,珠宝店之所以不同意*额退款,是因为这款戒指是消费者“以旧换新”而来。原来,李女士多年前在该店以80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枚戒指,*近,她用旧戒指和8000多元现金换购了这款戒指。
“商家的做法并非无理。”得知原委后,12315调解人员认为,出现瑕疵的是新购的戒指,而消费者原来的戒指并无质量问题,所以即使退款,商家也只退后补的现金,并将其用来换购的旧戒指返还。
然而李女士没有同意,后在12315调解下,商家同意让其在店内重新挑选一款价格差不多的戒指。“如果多出部分在千元以内,我们都建议商家不要消费者补差价,可她看好的是一款售价35000多元的戒指。”12315调解人员无奈地表示,消费者坚决不同意补差价。双方僵持不下。
对此,12315调解人员认为,消费者购买的戒指有瑕疵,并非商家故意欺骗,按照《消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款或调换一款,价格多退少补。然而消费者一再坚持“要么*额退款,要么就调换那款35000多元的戒指,而且不补差价”。面对如此“任性”的消费者,12315调解人员无奈决定终止调解。
“消费者的这种无理要求,属于典型的过度维权。”该调解人员表示,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即维权要有法律依据和确凿的证据,索赔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如果打着“维权”的旗号大肆索赔,不仅得不到职能部门的认可和帮助,甚至会成为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