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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钻石掉了送去镶嵌,我都不知道那颗钻石是假的。”在结婚一周年纪念日,郑先生买了一枚钻戒送给妻子。可是戴了不到半年,上周钻石掉了,在家里找到脱落的钻石后送去镶嵌,却被告知送去的“钻石”是玻璃。 改指圈店方也未说钻石有问题 郑先生说,2011年12月16日,为了庆祝结婚一周年,他在西安南大街一家珠宝店为妻子挑选了一枚钻戒,当时商家搞活动,钻戒2999元。可是戴了还不到半年,上周在家里妻子发现“钻石”掉了,两人赶紧在家里找,10多分钟后在地板上发现了“钻石”。因为店方承诺钻石脱落可以提供免费的镶嵌服务,郑先生就拿着脱落的“钻石”到店里去镶嵌,可是店里的工作人员却说,他拿来的不是钻石。 到底是怎么回事?5月24日,郑先生将那颗“钻石”送到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鉴定。结果显示,他要求镶嵌的“钻石”为圆钻型玻璃戒面,重量为0.01克。 “买的时候钻戒带着一个质检报告,上面还有照片呢。”郑先生拿出购买时附带的质检报告,上面显示,其购买的钻戒“托注石重0.126ct”,检验单位是“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但是照片是对钻戒整体拍摄的,从照片上难辨钻石真假。 郑先生怀疑,店家当初卖给他的钻戒戒面就不是钻石的。“钻戒买回去后,因为指圈不合适,妻子还到店里改过,当时也没有人告知钻石有问题。”郑先生说,如果他要借此讹诈店方,也不可能拖了近半年才来找店里,也不会花钱去做鉴定。 鉴定报告难断玻璃是否原戒面 面对郑先生的质疑,25日上午,该珠宝店工作人员说,郑先生当天拿来脱落的“钻石”,技术人员一看就说是假的,因为毫无火彩。如果店方出售假得如此严重的产品,信誉必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他们是家老店,还从未碰到过如此事情。工作人员说,郑先生后来的鉴定报告显示,送检的玻璃重为0.01克,而原报告上标明镶嵌的钻石为0.126ct,换算后应为0.0252克,因为钻石密度大,同等大小重量更大。此外,新的鉴定报告也不能证明送检的玻璃是从那枚戒指上掉下来的。 25日下午,记者致电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根据查询码,对方工作人员确认报告是该中心所出。 该珠宝店的廖经理说,按照规定,钻戒的戒托上会有品牌印记,一看就知道是谁家的商品。但是钻石上大多没有印记,只有克拉钻会有激光镭射喷码,而1克拉以下的钻石因为小,镭射喷码可能影响火彩,都不做。她分析郑先生并未找到真正脱落的钻石,如果找到了,店方提供免费镶嵌。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人员说,没有相关规定,要求钻石上有品牌印记。钻石或钻石产品出售时都附带有相关质检报告,消费者购买时可上网查询或打电话查询报告的真实性。如果不放心,也可以再做质检。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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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2-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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