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报道
“自己的钱自己赚”在我潜意识中已经把它当做营销人员存在价值的核心本质
作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或许是越简单的道理越不容易被人意识到,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处处体现这一法则:
1、许多公司的营销高管,拿着几十万的年薪,做出的事情可能连普通业务员的水平都没有,吃老本,一言堂,盲目自大,纯粹经验主义,甚至好大喜功,忽悠老板,违反基本常识,随时可能给公司造成几百万以上的损失。我想在这种人心中是没有营销人员*法则存在的,你老板亏钱是老板的事情,自己的高薪照样拿得心安理得。
2、许多的业务人员,欺下媚上,不靠本事吃饭,把个营销部门的人际关系搞得像《金枝欲孽》那样复杂,在这种人心中也是没有营销人员*法则存在的,在这种氛围下,有能力有理想的营销人员要么被同化,要么被排挤。昨天在网上看到一句话:“职场三定律: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我觉得很有道理是因为这3个字道出了现实职场竞争的残酷,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是因为我认为人人向往简单快乐地工作,现在却成了一个永远遥不可及的梦,世道艰难,职场中人何苦作无谓内耗,为难别人的同时也在为难自己。
3、许多公司的老板可能从自身利益的角度考虑更喜欢这个营销人员*法则,但真正深刻理解这一法则的却不是很多。如果老板认为营销人员只有利用的价值,高高在上,总觉得是自己给了对方赚钱的平台和机会,那么两者的平等关系就没有了。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企业忠诚度的问题其实是不存在的,要求员工单方面的忠诚度更是霸王理论。关于忠诚度的讨论等以后有时间再写文章和大家探讨吧。
笔者认为自己归纳的营销人员*法则是营销人员安身立命的根本依据,只有时刻提醒自己,才能主动学习提高,快速成长,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意识,营销人员才能做到不媚上,不畏权,才能有自己的独立意识和自己的骨气。这也是我归纳的营销人员第二法则:从事营销工作要有独立意识,要有骨气。在下次再展开论述。
写下这个标题,我在想,或许每个营销人员都已经有了这样的常识了:自己的收入是靠在市场中取得的业绩赚回来的。现实却在不断告诉我们,人们经常有意无意地违反这个常识。
“自己的钱自己赚”在我潜意识中已经把它当做营销人员存在价值的核心本质,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我这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