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报道
太原培训珠宝玉石饰品经营者
作者: 社区品牌 2015-06-17 11:02
16日,记者从太原市工商局获悉,太原市此前举办了《太原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经营服务办法》培训班,*市珠宝行业12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太原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国土资源部太原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山西省贵金属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西省金银珠宝玉石质量协会质检站等部门的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旨在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和太原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太原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经营服务办法》,共29条,从宣传介绍、饰品标识、产品质量、明码标价、售后“三包”、以旧换新、禁止欺诈到网络销售的责任和义务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已初见成效,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协调,质量纠纷明显减少。
太原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郭建新在授课时要求,*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经营者要时刻牢记消费者的权益,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适应经济规律,坚持诚信为本,靠信用打造品牌,企业就会越做越强。
太原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米粮川告诉记者,根据《太原市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经营服务办法》,黄金珠宝玉石消费者因“三包”问题与经营者、维修者发生异议不能解决时,可向太原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或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投诉。“我们将遵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细则要求,竭尽*力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